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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48365365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members48365365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3日        打印  

    为加强水务系统外租土地上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工业园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全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陂消安[2018]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水务系统外租土地上工业园区为治理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排查整治工业园火灾隐患,大力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提升工业园区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工业园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水务局成立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祥辉

副组长:王小国  邱显明      彭红卒

  员:徐福建  颜学兵  侯顺学  周建华  朱良仕 

李建祥

王小国同志具体负责全区小工业园消防水源建设指导工作,邱显明同志具体负责武湖泵站工业园区、什仔湖泵站工业园区和后湖泵站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工作,彭红卒同志具体负责陡马河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工作, 彭伟同志负责工业园区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人徐福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园区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区堤防工程管理总段、后湖泵站、什仔湖泵站和武湖泵站应成立相应的整治专班,负责本单位内专项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8日至214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责任。相关局属单位要成立整治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负责人,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和措施。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15日至615日)积极配合各街乡、区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对本辖区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掌握园区是否合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立微型消防站(室)、园区内入驻企业基本情况等,对工业园区逐一登记造册。

    第三阶段:整治执法阶段616日至731日)结合前期摸排掌握的情况,积极配合各街乡逐个园区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违法通知书,督促工业园区和企业签订整改承诺书,指导园区和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负责人,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确保园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在整改期间,积极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工作,尤其对违法行为突出的企业,从严从重执法,落实“三实、三真”检查手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查封、“三停”、拘留等刚性执法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倒逼存在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整改隐患和终止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1日至820日)。积极配合各街乡,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工业园区进行验收,检查其是否按要求整改了消防隐患。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关停查封;凡因排查隐患不到位、整治不力,导致该类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821日至831日)。对工业园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局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二)加强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整治责任,加强对所属的小工业园区整治。依据水务职能,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水源建设的指导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彻底、执法不严格的责任人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摸排工业园区情况,填写《全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于610日之前报送局办公室;企业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局属相关单位应填写《全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附件3)并于815日之前报送局办公室;各单位工业园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应于825日之前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罗鹏,联系电话:61003422,电子邮箱:547571304@qq.com)。

 

 

 

 

 

 

 

附件1

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标准

1.园区建筑消防行政许可手续齐备(查看该园区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文件)。

    2.园区建筑是否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如:厂房改变为仓库、厂房改变为办公、宿舍用房等;工业研发楼用作宾馆等其他民用用途等)。

    3.园区内布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并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x 12米的回车场。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4.厂房防火间距、建筑物防火分区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存在破坏防火分隔措施,占用防火间距等现象(具体标准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检查园区内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相应消防设施;是否设置消防水池、天然消防水源等充足消防水源。

    6.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7.厂房和员工宿舍是否设置至少2个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配备应急逃生工具;

    8.是否存在电器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明火、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9.企业或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装备等。

10.是否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附件2

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基本情况登记表

序号

所属

街乡

园区名称

园区地址

建设(投资)单位

及主要负责人

物业管理单位

及主要负责人

基本情况

消防管理

   

建设手续

办理情况

整治分片

责任人

1

 

 

xxx街(乡)xxx社区(村)

Xxxxx

XXXXX公司,法人代表:XXX,联系方式:xxxxxxx

(如无单位,请填写主要投资人)

XXXXX公司,法人代表:XXX,联系方式:xxxxxxx

(如无单位,请填写主要负责人)

包括: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厂房(仓库)栋数、生活办公等配套用房栋数、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等

包括:配备了哪些消防设施器材(消火栓、喷淋、火报、防排烟、消防车等);是否建立企业志愿消防队以及队员数量等

土地规划手续

(是 

建设许可手续

(是 

消防许可手续

(是 

 

2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附件3

全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

序号

所属

街乡

园区名称

主要隐患和违法行为

隐患整改情况

执法情况

整治分片

责任人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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