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区水务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0人。
1、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勤人员20人,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安排到区堤防基层一线工作。
2、公开招聘湖泊保护和河道采砂协管员10人,均要求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热爱水务工作,吃苦耐劳,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适应工作岗位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9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及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户籍黄陂。
(四)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
(二)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原区劳动局一楼,前川百秀街249号)。
五、报名办法和招录步骤
公益性工勤人员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一半)、考核等办法进行,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统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一)报名人员报名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二)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人社局备案。
(三)符合审查资格要求的,参加由区人社局组织的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水行政政策法规,分别占60%、40%。笔试成绩由区人社局向社会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到1:2不足1:3时,参加笔试人员均直接进入面试)。
(四)由招聘专班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后的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人社局向社会公布,按岗位数取男总成绩前25名、女总成绩前5名报考人员入围。
(五)参照相关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政审考察。
(七)报名人员凡未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或因故中途弃权的,均按自动弃权处理,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人员因体检、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缺额的,从报考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直至合格,最后确定录用人选。
七、聘用和工资待遇
(一)用人单位对已确定的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培训,期满经考核适应岗位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专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招录人员管理按照区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定岗定责,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合同,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月薪按黄陂区最低工资标准1.5倍执行,即1530元/月,由用人单位办理“五险”,其中集体交款部分由区财政保障,个人部分从个人月薪中扣除。
咨询电话:027-61003797;027-61001630
武汉市members48365365
2015年4月13日